福建电力强化营销稽查促营销规范管理
- 时间:2014-12-17
- 来源:中国电力网
“公司营销稽查大队自8月份组建以来,已先后开展了对漳州、南平、莆田等7个地区的现场稽查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”12月15日,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获悉,截至11月底,该公司营销稽查大队已先后开展了对漳州、南平、莆田、厦门、福州、泉州、三明等7个地区的现场稽查,稽查户数2327户,经该公司初步认定供电服务过错406例。稽查大队编制提交稽查报告并下发稽查整改通知书7份、专题汇报4份。
该公司建立营销稽查大队,旨在进一步加强营销现场管理,强化营销稽查工作,促进营销涉及量价费损表的规范管理,提高营销检查专业化水平和提升现场检查的有效性。稽查大队侧重从内控监督的视角,以向规范管理要效益为目标,以查管理、查现场为重点,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,全面督查涉及营销量、价、费、损、表的各项管理要求是否落实到位,全面加强营销现场管理,减少各类跑冒滴漏现象。
稽查大队按照每月稽查2个地区,每3个月问题整改“回头看”,每个地区至少涵盖市公司本部及2个县公司的方式,开展现场稽查。主要稽查《营销读本》中营销“十项”重点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、阶段性营销工作重点和临时性突出问题、约谈要求改进的问题等。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,该公司对照供电服务奖惩规定,划分供电服务质量事件和过错,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或组织处理;同时以稽查整改通知书形式下发,要求3个月内完成整改,并列入该公司每3个月问题整改“回头看”稽查单位序列,形成闭环管理机制。
自成立以来,该公司营销稽查大队紧紧围绕营销“十项”重点工作要求,对营销现场、抄核收、业扩报装、采集系统运维、表计和表箱管理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稽查,形成“常态稽查”;以问题为导向,对该公司通报指标排名靠后、长期工作无明显改进的单位开展分析,确定阶段稽查对象,同时借助SG186营销业务系统、用电采集及GPMS等业务系统,对各主题、各业务项深入开展数据筛查分析,锁定稽查现场及内容,做到有的放矢,实现“有效稽查”;强化闭环管理,按照“四不放过”要求,对现场稽查问题深挖原因、追究责任、制定措施、落实整改,致力“深度稽查”,并派发稽查整改通知书,对整改情况组织“回头看”,实现对问题整改成效跟踪、督导、评价的闭环管理,促进营销规范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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